大连庄河市海洋渔业产业协会网箱养殖用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大连庄河市海洋渔业产业协会网箱养殖用海项目》第二次公示已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进行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连庄河市海洋渔业产业协会网箱养殖用海项目项目

项目概况:大连庄河市海洋渔业产业协会网箱养殖用海项目场位于庄河市昌盛街道南部海域用海面积133.6公顷(2004采用木质连体框架养殖网箱进行刺参养殖,共设网箱80组,每组布设520口网箱(3.4×3.4×2.5m/口),相邻每组网箱间隔25米,建成后刺参养殖产量为1040t/a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3srSm7W1JSIN8coiotP_w?pwd=7xtd 提取码: 7xtd

2.获取纸质报告的方式及途径:建设单位:吕女士(15140578787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

四、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地址:https://pan.baidu.com/s/1m3srSm7W1JSIN8coiotP_w?pwd=7xtd 提取码: 7xt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公众可在本公示页面中查询、下载项目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大连庄河市海洋渔业产业协会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15140578787    

环评单位:大连庄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总    电话:13352279000

邮箱:13352279000@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

建设单位:大连庄河市海洋渔业产业协会

20250915